与不诚实有关罪行

未获授权而取用运输工具

根据第210章《盗窃罪条例》第14条,未获授权而取用运输工具是刑事罪行。未获授权而取用运输工具,通常是指开走他人的车辆。一个人在未经车主同意,或在没有合法授权之下,擅自取用运输工具(车辆),便干犯了这项罪行。当犯案的人只是取走运输工具一段短时间,而不是意图永久夺去运输工具,这项罪行便适用。由于犯案的人没有意图永久夺走运输工具,他 / 她并没有干犯盗窃罪。举例说,一个人如果为了不用走路回家,擅自取用运输工具,用完后随处摆放,虽然车主最终寻回运输工具,但取走的人仍然干犯了「未获授权而取用运输工具」的罪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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