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捕程序和我的权利及义务
法律支援服务(免费或资助)
惩罚及不同判刑
受害者的权利
《罪行受害者约章》指出,「受害者是指直接因刑事罪行而遭受肉体或精神伤害,或遭受财物损失或损毁的人。这不仅指有关罪行所针对的人,也包括任何直接因该罪行而受害的人。」 根据《罪行受害者约章》,社会上每一个人,都有责任去协助维护法纪,意思是说,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应该:
- 遵守法律
- 采取适当措施预防罪案发生
- 举报罪案,贪污和任何可疑情况
- 与警方或其他执法机关合作
- 有事发生时,向警方或其他执法机关提供合理的协助
- 挺身作证
《罪行受害者约章》亦列出了11项受害者应有的「权利」:
- 受害者有权受到礼貌对待和尊重
- 受害者举报罪行,有权得到适当处理
- 受害者举报罪行,有权取得相关资料
- 受害者有权取得调查和检控工作的资料
- 受害者有权获提供适当的法院设施
- 受害者有权陈词并获聆听
- 受害者有权寻求保护
- 受害者享有私隐权和保密权
- 受害者有权迅速取回财产
- 受害有权得到支援和善后辅导
- 受害者有权寻求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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