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的法律制度

教导所

对14至20岁的男性及女性犯人来说,进入教导所是另一项代替监禁的刑罚。教导所着重协助犯人改过自新及提供职业培训。

惩教署署长会考虑犯人的纪律,决定犯人的羁留时期,可由最短6个月至最长3年不等。

犯人获释后,可能要再接受为期3年的监管,期间要遵守某些规限,例如在晚上某个时间过后,必须要留在家中。犯人若不遵从监管条件,便可能会被再次送入教导所,再服刑多6个月或要完成服刑3 年(由首日服刑起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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