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不诚实有关罪行
天赐信用卡?
简要案例:
Jaycee和他的朋友Hayden拾到钱包,认为是天赐横财,但事实正正相反,这个钱包正令他们走上歪路。
问答
Jaycee他们拾遗不报,还取走钱包内的财物,是干犯了甚么罪行?他们可能要面对甚么刑罚?
以一般人对诚实的准则来看,Jaycee和Hayden应该叫住遗下钱包的顾客,并将钱包交还,又或者将钱包交给食肆的职员、或将钱包送到警署。
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没有权去保管钱包及钱包内的财物,但他们却将钱包保留,取走里面的现金和信用卡,将钱包丢弃并离开食肆。他们把钱包和里面的财物,当成是属于自己般,随意使用及处置。这涉及不诚实挪占属于他人的财物,意图永久夺走这些财物。两人都干犯了盗窃罪。
干犯盗窃罪可以被判监。不过,由于他们年轻,法庭判刑时,会以协助他们改过自新为主。假设他们初犯,又适合接受感化,他们很可能会被判感化令。他们要受到感化官监督,感化官会与他们及他们的家人合作,找出过失,并协助他们改过,将来不要再误入歧途。
Hayden在未经信用卡卡主同意之下,用信用卡在网上购物,是干犯了甚么罪行?用偷来的信用卡在商店购物,又违反了甚么法例?
Hayden用信用卡在网上购物时,代表他向卖家表示自己有合法权利去使用这张信用卡,以这张信用卡支付货品的费用是安全可靠。由于信用卡并不属于他,他也没有法律权限使用这张信用卡,因此,他的行为是欺骗卖家。
根据第210章《盗窃罪条例》第17条,他最可能被控的罪名是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」。他不诚实地欺骗卖家,取得货品,并意图永久夺走属于卖家的货品。
他亦可能被控盗窃罪。虽然卖家是自愿出售货品,但卖家纯粹是因为被Hayden欺骗才这样做。Hayden没有权使用信用卡,但他以信用卡,不诚实地挪占属于他人的财物,并有意图永久夺去这些财物。
如果Jaycee及Hayden尝试以信用卡购物,但不成功,他们有否犯法?
Jaycee及Hayden使用信用卡付款时,商店指信用卡未能成功进行交易,他们才不能取得货品。不过,如果不是信用卡交易被拒,他们就可以成功取得想要的货品,所以他们是干犯了「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」罪。
要构成犯案的企图,这个人的行为,必须要比纯粹准备,更进一步。Hayden的行为显露了他的意图。如果不是信用卡交易被拒,他就可以成功取得想要的货品。
一个人被裁定企图犯案罪名成立,他 / 她要面对的刑罚,就等同他 / 她已经犯了法而需要面对的刑罚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