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基本法律知识

  2. 刑事案件聆讯程序

  3. 少年法庭

  4. 拘捕程序和我的权利及义务

  5. 法律支援服务(免费或资助)

  6. 保护受害者

  7. 惩罚及不同判刑

  8. 刑事犯罪纪录及《罪犯自新条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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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罪犯自新条例》只适用于香港

《罪犯自新条例》在香港以外并不适用。定罪在香港被视为已丧失时效,并不代表其可以在另一司法管辖区内被忽略,尤其是申请旅游签证或移民的时候。

香港警务处负责保管所有刑事纪录。任何人如欲申请移民到另一国家,皆要提交无犯罪纪录证明。他/她必须向香港警务处申请「无犯罪纪录证明书」。如申请人有定罪纪录,即使已是多年前的定罪,香港警务署都不会签发「无犯罪纪录证明书」。同样,即使该定罪已根据《罪犯自新条例》第2条被视为已丧失时效,香港警务署亦不会签发「无犯罪纪录证明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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