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基本法律知识

  2. 刑事案件聆讯程序

  3. 少年法庭

  4. 拘捕程序和我的权利及义务

  5. 法律支援服务(免费或资助)

  6. 保护受害者

  7. 惩罚及不同判刑

  8. 刑事犯罪纪录及《罪犯自新条例》

Print Friendly

儿童证人

根据《查问疑犯及录取口供的规则及指示》,所有未满16岁的少年人,应该只可以在家长者监护人在场下,警方才能与该名少年人会面,如果家长或监护人不在场,就应该由一名与少年人性别相同、但并非警务人员的人陪同。警方不应在学校拘捕儿童或少年人,亦不应在学校与他们会面;如实属必要,警方应该在校长或指定老师在场下,与儿童或少年人会面。

go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