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基本法律知識

  2. 刑事案件聆訊程序

  3. 少年法庭

  4. 拘捕程序和我的權利及義務

  5. 法律支援服務(免費或資助)

  6. 保護受害者

  7. 懲罰及不同判刑

  8. 刑事犯罪紀錄及《罪犯自新條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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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罪犯自新條例》只適用於香港

《罪犯自新條例》在香港以外並不適用。定罪在香港被視為已喪失時效,並不代表其可以在另一司法管轄區內被忽略,尤其是申請旅遊簽證或移民的時候。

香港警務處負責保管所有刑事紀錄。任何人如欲申請移民到另一國家,皆要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。他/她必須向香港警務處申請「無犯罪紀錄證明書」。如申請人有定罪紀錄,即使已是多年前的定罪,香港警務署都不會簽發「無犯罪紀錄證明書」。同樣,即使該定罪已根據《罪犯自新條例》第2條被視為已喪失時效,香港警務署亦不會簽發「無犯罪紀錄證明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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