欺凌、暴力和幫派

勒索

根據第210章《盜竊罪條例》第23條,勒索是刑事罪行。 勒索是以威脅的方式,提出不當要求,這個要求必須是為了獲益,或者有意圖導致其他人受損。除非提出要求的人,相信他 / 她有合理理由提出這些要求;而使用威嚇的手段,是加強提出要求的適當手段,否則就是以威脅方式提出不當要求。 勒索通常是要求受害人交錢,例如以金錢換取性愛照片。威脅就是要脅會將照片公開,例如是威脅事主付錢,否則會將性愛照片展示給事主的妻子看。要求對方作出或不作出甚麼行為,並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被告是否曾經以威脅的方式,作出不當要求,以求獲益或有意圖導致其他人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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