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絡犯罪
與商品說明有關的罪行
第362章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第7條,列出有關商品說明的罪行,當中主要包括以下刑事罪行:
- 在貨品使用虛假商品說明;
- 供應或提出會供應使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;
- 管有使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,以作貿易用途或製造其他貨品。
- 處理或管有任何機器或儀器,用作製造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,或用作將虛假商品說明用於貨品上。
- 偽造任何商標(第9(1)(a)條);
- 在商品上使用騙人的標記,有關標記與任何商標極為相似,可能會令人受騙(第9(1)(b)條);
- 為了偽造商標而製造機器或儀器(第9(1)(c)條);
- 處置或管有任何用作偽造商標的機器或儀器(第9(1)(d)條);
- 出售或展示使用偽造商標或詐騙商標的貨品、為了貿易或製造目的而管有使用偽造商標或詐騙商標的貨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