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捕程序和我的權利及義務

投訴警察

如果警方對您作出不當行為,你可以親自前往或寄信到投訴警察課投訴、或到任何一間警署、或往投訴警察報案中心(地址為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三號堅偉樓附翼地下)投訴。您亦可以透過電話、傳真或互聯網投訴,詳情如下:

電話: 2866 7700

傳真:2200 4460、2200 4461、2200 4462

網上報案室: http://www.police.gov.hk/ppp_en/02_er_room/

投訴警察課在完成調查後,必須將調查結果交到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(監警會)確認 。監警會完全獨立於警方,其職責是覆核每個由投訴警察課交來的個案,包括查閱其檔案及其他相關文件。如想了解更多有關投訴警察的程序,請瀏覽有關投訴警察課的網頁。

您也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向警方索償,但在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之前,應該先徵詢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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