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法庭

少年法庭的聆訊程序

少年法庭相比起成年人法庭會較寬鬆。以下是少年法庭採用的聆訊程序:

  1. 裁判官會以簡單詞彙,向被告解釋他 / 她被控的罪行要素。
  2. 涉案少年會被問是否認罪。在回答是否認罪時,少年要站立,其餘聆訊時間則可坐下。
  3. 如果少年不認罪,法庭會聽取控方證人作供。在盤問證人期間,法庭如果認為有必要向證人發問某些問題,以維護公義,法庭就可以介入發問。
  4. 如果涉案少年沒有律師代表,在控方完成主問每位控方證人之後,法庭會問涉案少年或其家長 / 監護人,是否想向證人發問。法庭也可以准許涉案少年以陳述代替提問。
  5. 控方完成舉證後,如果法庭認為表面證供成立,涉案少年可以選擇作供,或傳召自己的證人。
  6. 如果涉案少年被裁定有罪或認罪,就要為判刑求情。
  7. 如案件需要押後,涉案少年可能要被還押。如果被告是兒童,他 / 她會被羈押在拘留地方;如屬少年,就會被羈押在拘留地方或教導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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