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捕程序和我的權利及義務

在警署及法庭分隔少年人

第226章《少年犯條例》第6條列明,所有兒童或少年人,不可以與被控任何罪行的成年人(並非其親屬)交往,但如該成年人與兒童或少年人被控同一罪行,則屬例外。這條條例適用於被拘留在警署的少年人、被解往或解離任何刑事法庭的少年人、或在刑事法庭出庭前後等候的少年人。

除此之外,任何女性的少年人在被拘留、解送或等候期間,應該由一名女性照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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