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絡犯罪
網絡晦運
簡要案例:
Sally最愛瀏覽網上討論區和上網購物,但她似乎不太走運,在網購時買到假貨、被人騙財。
涉及罪行
問答
在網上售賣冒牌貨品,是犯了甚麼法?
根據第362章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第7(1)(a)(ii)條,任何人供應的貨品,載有虛假商品描述,或者提出會供應載有虛假商品描述的貨品,即「冒牌貨」,就是犯法,當中包括在互聯網出售冒牌貨。
而根據同一條例第7(1)(b)條,在家中存放冒牌貨,用作在網上售賣,亦屬違法。
在網上進行交易,但收錢後沒有交付貨品,是違反了甚麼法例?
如果賣家由始至終都沒有意圖提供宣稱會出售的貨品,或者在收到買家的金錢之後,決定不提供貨品,根據第210章《盜竊罪條例》第2及9條,賣家可能干犯了盜竊罪。買家付出的金錢,會被視為遭賣家偷去的財物。盜竊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10年。
另外,賣家亦可能干犯了第210章《盜竊罪條例》第17條之下的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」罪。如果賣家由始至終都沒有意圖提供貨品,買家就因此被不誠實地騙去金錢。這項罪名的最高刑罰,是監禁14年。